省环保厅开展2016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16.05.2016  2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水平,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要求,近日省环保厅对各地适用新环保法(固废法或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环境行政处罚的18本2016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本次评查采取案卷一份一份查、问题一个一个理、经验一点一点积的办法,对疑难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读,对突出案例进行剖析,对参评案卷进行点评。评查还对《江苏省处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模板》、《江苏省环境执法工作中主要行政处罚案件类型的文本规范》、《江苏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指南》进行了专题讨论。最后,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的规范,结合本次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并积极整改,力争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程序更规范、证据更完整充分。13个省辖市并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苏州工业区环保局及厅环监局、核安全局、固管中心、苏南督查中心、苏中督查中心、苏北督查中心参与了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