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平衡林农获益与生态保护的新砝码

22.10.2014  12:32
寻找平衡林农获益与生态保护的新砝码 ——聚焦浙江省林业改革之采伐管理篇   今年7月17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复、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集体商品林和自然保护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正式施行。浙江成为全国唯一开展这项改革的省份。

 

  《方案》一出,全省上下一片喝彩。

   经营能自主,林农更积极   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是竹子采伐和集体商品林主伐年龄的放宽。

 

  改革后,浙江取消了竹子采伐计划、竹子及其制品的凭证运输管理,竹子的抚育采伐不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用材林的主伐年龄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森林经营者需提前采伐用材林的,经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宽,经济林、薪炭林采伐年龄可由经营者自行决定……一系列变革让林农放开了手脚。

  张志新是龙游县马戍口村村主任,从1987年起陆续承包了7000多亩山林,其中4000余亩用于毛竹种植。毛竹原竹的收购价格起伏很大,相隔几天每百斤售价就可相差六七元。在以前,每逢收购价格较高想要采伐时,张志新都要先申请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可等两个证件都批下来往往已错过了最佳采伐、出售时间,因此造成的损失每亩甚至可达数千元。

  龙游县林业局林政科科长徐岳雷告诉《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以前,采伐指标由县政府统一下达到乡镇,乡镇再一次性下达到村,林农集中采伐导致毛竹收购价格下跌。改革后,林农可根据市场价格自行确定采伐时间,随时运输销售,大大增加了经营自主权。“采伐管理改革不仅有利于林农提高收益,也可有效抑制市场波动。”徐岳雷说。

  同样有助于市场发展的,还有林木主伐年龄的改革。龙游县林业局副局长汪国华说:“商品林主伐年龄放宽,符合商品经济规律。”

  放宽商品林主伐年龄后,林农可以根据市场规律自由选择栽植树种。同时,种植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林农将不再受采伐年龄限制,可自行决定采伐时间。

  取消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是本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全省选取4个县(区),取消采伐限额指标,采用凭证采伐控制全县(区)采伐量。森林经营单位可依据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或直接向林业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省级林业部门掌控采伐限额,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进行追加。

  龙游是此次开展试点的4个县之一。徐岳雷说,试点改革启动后,造林大户在全县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中实行采伐限额单列,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

   产销有计划,企业更安心   连日来,浙江金圣竹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圣贤的心里乐开了花,竹子采伐管理改革让他的公司一下子减少了几十万元的成本开销。

 

  王圣贤的公司从事竹木制品加工。改革以前,由于需要农户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来办理运输证,公司需要向家庭作坊支付一定酬劳,2013年这一项的开支超过20万元。此外,由于公司距城区较远,受到运输证的限制,往往由于发货不及时等原因受到罚款甚至损失客户。

  “现在毛竹采伐、运输证都取消了,一天24小时都可以运输成品,客户的认可度提高,除了看得见的效益,公司的无形资产也在增加。”王圣贤的话中带着欣喜。

  同样受到改革惠及的还有浙江腾龙竹业集团有限公司。

  腾龙集团从2004年起从事家用地板生产,2010年开始生产集装箱底板,每年消耗毛竹量超过1000万株。

  由于过去林农办理采伐及运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需要提前储备原材料以免收购不力导致停产,部分毛竹在放置过程中霉变,增加了生产成本。有时,采伐证批下来碰巧遭遇天气变化,毛竹无法采伐,公司不得不停产。

  此外,腾龙集团也面临着与金圣公司相同的问题。据集团副总经理张胜光介绍,公司每年用于林农提供采伐证办理运输证的花费达数十万元。改革后,公司可以随时收购材料、随时发货,生产节奏变得平稳有序。

   两颗定心丸,发展很良性   采伐管理放开了,会不会造成无度采伐?从省到县,林业部门给出的答案出奇的一致。

 

  龙游是全省毛竹种植大县,提起采伐限额放宽后的保护问题,徐岳雷表现得放心:“林农经营毛竹多年,对毛竹每年每亩的采伐数量、留新竹数量,以及竹林的生长和管理等有十分丰富的经验。”他说,林农以种植毛竹为生,不会一次性、大面积采伐“自断生路”。

  丽水市林业局资源林政处处长章伟成持同样观点:“林木作为百姓增收致富的主要来源,经营技术已十分普及,如何进行采伐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林农心里都有一本账,不会乱砍。”

  对此,浙江省林业厅森林资源处调研员叶斯华解释说,政策刚出台时林农怕政策变动也许会多砍,但发现政策不变后,就会转而考虑林木的经济效益。“我们会进一步向百姓宣传,采伐限额政策此后还将逐步放宽,百姓吃了定心丸,确定自己的投入在15年-20年内可通过采伐获得预期收入,经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将得到极大提高。”

  此外,商品林采伐的适当放开也将有益于公益林保护,采伐商品林的收入可以使生活得到保障,百姓就不会再私自盗采公益林。“就像大禹治水一样,一个堵一个疏才能更好地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叶斯华说。

  如此自信,原因何在?从浙江近年来林木管理的改革变化中可见一斑。

  2004年,《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出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取消竹子采伐限额,实行竹子采伐计划管理。

  《办法》施行多年,全省竹子数量不降反增。2004年以来,浙江竹产业健康发展,竹林面积、毛竹总株数等呈上升趋势。2012年,全省竹林面积86.43万公顷,比2004年增加8.14万公顷;毛竹总株数24.4148亿株,比2004年增加7.8亿株;毛竹林每公顷立竹量3017株,比2004年增加了681株。

  “这是全省放开竹子采伐吃下的最大的定心丸。”叶斯华说。

  两颗定心丸,林业部门简化了审批手续、推动了林业改革,林农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自主经营权、得到了更多的实惠,真正实现了“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