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上线 警情、案件进展等一键查询

06.12.2016  22:39

【龙虎网报道】(通讯员  苏宫新)一键查询报警警情、涉案案件、涉案财物处理的进展情况、与警方在线互动、查辖区治安……记者今日(12月6日)了解到,全省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只要登录网站或微信号,就可以实现警情、案情等便捷查询。


据悉,该平台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立科批准,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牵头,会同科信等部门,历时3个多月,研发成功,并于10月中旬起在徐州、常州、南通、淮安四市试点运行,取得经验后于近期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部署应用。今后报警群众、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凭借警方发送的编号和验证码,登陆互联网站、关注手机微信服务号(jszfgs)或江苏公安微警务“执法公示”模块进行相关查询;社会大众也可以实时查询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以及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情况。

用户报警后将自动收到报警编号及验证码  可在线查询及“打分

据悉,在这个平台上,警情处理公开化:群众报警后,报警手机会自动接收到接警编号和验证码。通过输入接警编号、验证码,可以实时了解警情处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警情处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对接处警事项,可以在线咨询留言,也可以进行满意度评价。如果对警情处理不满意,还可以在网上直接投诉,由处警单位上级部门负责回复;对回复不满意,还可以二次投诉,由再上一级公安法制部门监督办理并予以回复。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陆有勇介绍,特定当事人是报警人、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涉案物品持有人。警情、案件编号和验证码主要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发送短信的方式获取。群众用手机报案后,将收到含有警情编号和验证码的手机短信;群众口头报案或用固定电话报案的,可以向接受案件的单位索取警情编号和验证码。所报案件被公安机关受理后,执法公示平台自动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发送短信,告知案件编号和验证码;涉案财物被公安机关采取扣押、扣留等措施的,平台自动向物品持有人发送短信,物品持有人为案件当事人的,不重复发送短信。因此,案件当事人要向办案民警主动告知其本人及其家属的联系手机号码,否则将接受不到短信,这时可以向接受案件的单位索取警情编号和验证码。

报警后,没收到警情编号和验证码怎么办?陆有勇解释,目前,执法公示平台公示的范围为违法犯罪类警情,如果报警内容为纠纷、求助等非违法犯罪类警情,将不会收到警情编号和验证码。如果所报警情为违法犯罪类警情,没有收到警情编号和验证码的,可以向办案单位索取或在执法公示平台主页直接进行投诉。

案件办理、涉案财物、法律文书也公开  还可查询辖区治安状况

据悉,除此以外案件办理、涉案财物、法律文书也公开。由被害人、嫌疑人及其家属和诉讼代理人通过输入案件编号和验证码(受立案后生成案件编号和验证码发送手机)进行查询,了解办案单位及联系方式;如果是行政案件,可以了解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了解立案、破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期限、移送起诉等信息;用户通过输入案件编号和验证码,可以实时查询涉案财物处理的基本状态;用户点击地区查询,也可以用关键词查询相关的公安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执法依据,诸如公安机关警情处理、案件办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会向用户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了解公安执法依据,增强自身法治意识。用户还可以查询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等信息。群众可以围绕自己关心的区域自主查询。

执法公示不会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相关信息将技术屏蔽

陆有勇表示,江苏公安执法公示注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公示的执法信息中,不会出现任何自然人姓名全称以及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详细家庭地址等信息,自然人姓名全部用“姓+××”方式替代,其他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采用技术手段屏蔽、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