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知识产权“精致审判”服务地方

20.10.2016  12:32
       

  近年来,常熟法院通过“精致审判”知识产权民、刑和行政案件,大力保护创新驱动,服务地方供给侧改革,依法助推该市知识产权“零侵权城市”建设。

  2006年9月该院知识产权庭成立,坚持“小案快审、大案精审”,至2016年9月,十年共审结案件1328件。2010年该院裁判的“潇湘书院”创始人鲍某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文化部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王某未经批准设立音乐网站并擅自提供歌曲试听违法获利的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0年六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之一。2015年审结涉及“GAP”“LV”“优衣库”“Paul frank”“Teenie Weenie”“衣念”“阿迪达斯”等著名品牌商标的一系列侵权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了制销假冒注册商标和商品的犯罪行为,保障和维护了国际、国内著名品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我院要通过'精致审判',在全市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张志强副院长强调。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通过诉讼形式逐步反映出来,常熟法院对此精心谋划方案,加强司法调研,积极向当地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2015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2016年9月完成《常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年综述及典型案例汇编》,强调“精审判、强服务、重调研、保创新”,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主导作用,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动力。

  

      作者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