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树责任政府新貌

17.11.2015  11:26

  

   11月12日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夏某不服常熟市政府作出的有关“房屋征收决定”一案,除委托律师外,常熟市副市长孙健作为行政首长也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该市政府行政首长首次出庭应诉。

  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长久以来,相当数量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或因为法治意识不强,或因为“官本位”思想尚存,不愿意出庭应诉,认为“被告就是被审”“有失身份”,出现“民告官却不见官”的常见现象。此次孙健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在政府层面率先跨出出庭应诉这一步,展现了该市敢于负责的政府形象,也表明了勇于接受监督的态度和决心,为全市行政机关作了表率和示范。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沟通接触,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常熟市将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强化促进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加大依法行政的措施力度,提高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心,从而教育和带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树立勇于接受监督、模范守法、认真负责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