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出台绿色建筑管理暂行办法
《常熟市绿色建筑管理暂行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常熟市推进绿色建筑常态化应用、加强绿色建筑控制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办法》重点对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项目建设阶段的控制和管理、商品住宅全装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到从土地出让到竣工验收的监管体系中,切实做到建设绿色建筑相关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办法》明确了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计划通过三年的示范创建活动,到2018年底本市获二星及以上设计标识的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超61%,获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占比超19%。
《办法》对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也提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凡是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新建民用建筑都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
《办法》要求加大推进住宅全装修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引导中高档商品住宅采用全装修模式,明确到2018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全装修商品住宅总量达到60万平方米。同时,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既有民用建筑在进行整体性改造时,应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建筑是能源消耗大户,推进绿色建筑将极大地缓解温室效应产生的巨大压力,对于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积极影响。
常熟市对于绿色建筑的建造十分重视。去年3月,常熟成立了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常熟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编制并完善了《常熟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常熟市建筑能源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有力推动了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本市绿色建筑标准项目总面积将超过170万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常熟市还采用科普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广场咨询等多种活动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绿色低碳意识,创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工作的氛围。围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主题,先后举办了“建筑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新型材料”“绿色建筑技术”等专题讲座,提高了公众对建筑节能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