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监狱常态化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质询

21.06.2016  17:12

近年来,徐州监狱着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上下功夫,推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向纪委会汇报工作并接受质询评议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过程性落实。

一是清单明责,做到质询有标准。 制定实施党(总)支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总)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要求;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每年组织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签订责任书,明晰岗位职责要求。在此基础上,出台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向纪委会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并接受质询评议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接受评议的具体方法,为质询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考核,做到质询有内容。 监狱纪委每月对各党(总)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及时上网通报,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同时,监狱纪委以月度廉情分析会议为载体,研究、梳理、汇总监督中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为质询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公开问责,做到质询有实效。 监狱每季度召开纪委会议,分批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质询评议。在质询评议中,各党支部书记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支部纪检委员汇报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由纪委委员结合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向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质询提问,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点题问”、“追着问”,让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切实感受责任压力。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4名科监区领导进行公开问责,有力督促科监区领导主动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