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为农企买贷款保险“买单”

08.06.2015  21:15

  新华报业网讯 8日,《常州市农业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常州市财政出资为农业企业买贷款保证保险,破解农企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常州市财政出资,首次设立农业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补助符合具体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所发生的保费。该市年销售额在500万元至3亿元(不含3亿元),且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成长性较好的辖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优质农业企业均可申请,由常州市农委、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向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机构推荐。

  具体的贷款标准为,对符合银行业机构授信客户条件的农业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保证保险贷款金额单户原则上控制在3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保证保险贷款的总保费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其中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保证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8%,由财政负担、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不超过贷款本金的0.2%,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期限为6个月的,分别按一年期费率的60%执行。

  该市规定,严肃查处农业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在实施、管理中发生的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将取消其今后两年此项财政补助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传虎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