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融资担保资金管理依托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三大转型”

12.09.2016  12:42

  近日,2016年常州市市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审核及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共有18家单位和担保机构符合条件,发放资金计2350万元。其中,1家公司获得新设或补充注册资本奖励40万,14家担保公司获得业务补贴1229.49万,15家担保公司获得代偿补贴1050.51万,另有溧阳市业务补贴30万。

      常州财政已连续4年对融资担保年度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并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下达滞后、评价指标不完善”等方面“问诊把脉”、“开方配药”,进一步激发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保障作用,实现市级财政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三大转型”。 一是变制度,由政策性向规范性转型。 2015年前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政策是《关于进一步落实担保机构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常财金〔2010〕3号);2016年,市财政联合市经信委,秉持法治财政、依法理财理念,印发《常州市市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6]1号)。 二是变政策,由业务量向业务性质转型。 由“以年单户业务量为基础”转变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微、涉农、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按不高于季均余额的一定比例发放业务补贴”,加强了产业结构导向,资金奖励面同口径扩幅40%,资金量增加62.96%。 三是变时间,由滞后性向前置性转型。 今年市财政调整工作思路,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工作整体前置,9月初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摆脱了“当年资金下年才拨付”的“尾巴”,调动了金融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常州市&常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