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查处问责百余起,铁腕落实长江大保护

12.11.2018  17:13

        新华网南京11月11日电(记者眭黎曦)“利用暗管向长江排污的企业,多年来一直没拆除整治,我委对现任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安监局副局长沈某即刻立案审查!”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科科长陆任跃于近日在监察会上报告道。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离长江仅一刻钟车程,这里是常州市贯彻中央和江苏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致力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长江大保护绿色转型先行示范区的主战场。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履行监督职责。据陆任跃介绍,当他们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常州滨江开发区的某化工厂涉嫌私设暗管排污”交办单时,他们的态度是:“交办单就是作战命令,找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责任落实不到位就必须问责。

        沈某身为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安监局副局长,在环保监管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职。面对组织处分,沈某向记者悔悟:“我在环保的岗位上,却没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确实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市“263”办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抓紧推进落实,并点对点通报辖市(区)党委、政府,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政治责任。

        类似于沈某的例子还有许多。今年6月,由于在污水处理公司改造工程中违规排放含铁离子的高浓度废水,常州某区农村工作局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月,由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压造成安全隐患,常州某垃圾填埋场直接负责人以及环卫处分管领导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截至目前,常州市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129起,处理193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共问责1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6人。

        “督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地,建设全国长江大保护绿色转型先行示范区,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失职失责问题动真碰硬,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常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春福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