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07.04.2016  10:15

   调整内设机构 理清监管事权

  

  常州市环保局去年率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内部机构设置,理清环保监管事权,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效果明显。仅环境监管执法一项,2015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56起,处罚金额达6468.6万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45%、135%。

  围绕水、气、土等环境要素,常州市环保整合内部机构,率先设立了水、大气、土壤3个处室。同时合并污染防治处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将水、气、土之外的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归并到新设置的总量处。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职能分开,把原来由一个处室承担的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职能分到两个处室,实现“批验分离”,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监督。

  常州市环保局委托环境监察支队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环境监察支队内部也对科室职责进行调整,理顺了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的关系。督查科负责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移送;法制科对相关文书进行书面审查,案件先会审,再由市环保局法规处核审,最后以环保局的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遇重大或疑难案件,将由环保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 李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