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人群体在常享有五大“暖心”政策

27.10.2017  22:1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特别提到要关心困难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常州市现有残疾人24.4万人,其中持证残疾人8.1万人。近年来,常州财政始终把保障残疾人权益放在重点工作,对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工作做出部署,令我市残疾人群体享受 “五大”暖心政策。

   一是建立专项补贴。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低保救助外,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逐步提高并实现城乡统一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在同一经营场地正常且合法经营的给予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并纳入预算。年租金补贴标准1-2万元不等。(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每年补贴1万元;10-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每年补贴1.5万元;2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2万元。

   三是按照“一免二助三番倍”的原则办好特殊教育。 根据常州市聋哑学校年入学人数分不同学龄段安排免费入学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幼儿园3300元/人.年、小学1500元/人.年,初中、高中、中职各2000元/人.年,覆盖面达100%;对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照省定普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的8.8倍安排公用经费。以初中学生为例,残疾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年88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形成专业教师、康复医生、志愿者“三合一”送教模式,我市28名残疾儿童享受该项服务。

   四是关爱残疾儿童。 我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行提标并实行全额补助,7-14岁贫困残疾儿童按0-6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一半实施救助。提标以后康复机构对0-6岁残疾儿童进行康复可获得1.74-2.32万元/人.年不等的补贴,提标幅度最大达93%。

   五是打造“七有七服 ”残疾人之家。 通过“七有”标准规范“残疾人之家”建设,主要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学习培训、志愿者服务、其他七大服务。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建成195家“残疾人之家”,惠及残疾人4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