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微商因违法销售药品被判刑

15.06.2016  15:38

  14日,常州市钟楼区北港司法所辖区内来了一个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法院要求居住地司法部门严格监督:“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霍某本是一家整形医院员工,工作中对整形药物有了一些了解。现在电商、微商盛行,她利用对整形药物的熟悉,开始加入微商代购阵营,销售起“肉毒素”。“肉毒素”在国内是明令禁止的,但因为其有损伤小、无创伤、见效快、不影响工作等整形应用特点,而在一些整形美容领域私下非法使用。在利益驱动下,霍某先后多次向他人销售“肉毒素”,谋取利益。最终,霍某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刑并颁发禁止令。(唐传虎 徐 贞)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