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立收费单位巡访监管机制

09.03.2016  12:00

  随着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审验制度的取消,收费行业、收费项目市场化趋势加快,收费监管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为了适应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收费监管工作,近日,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收费单位巡访制度(试行)》,为创新收费监管方式,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新机制。
  巡访工作主要包括收费单位基本收费情况,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收费单位制度建设情况,收费行为监管,收费单位的公示制度、收费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等五方面。收费单位巡访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一次,于年初制订巡访计划,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政策变化或社会舆情等情况反映,对部分重点单位的巡访,可有针对性的不定期开展。(常州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