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获得市2016年度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并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15.02.2017  16:35

      近年来,常州市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创新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改革等节约集约用地1+6改革试点,促进了“双提升”行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处置工作,促进了转型发展;通过建设高标准厂房,有效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节省了大量土地。2016年,常州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2016年,常州市局全面深化 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了 重大项目推进年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在全市2016年度综合考核中进入第一梯队,获得“优胜单位”荣誉,同时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常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