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多管齐下加强水资源法治化管理

19.01.2017  14:02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在全市20万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第九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市政府领导以及500名各校师生参加了“生命之水”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活动现场对文学、绘画等各组获奖者进行了颁奖。“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社区、企业、学校、公园等多个场所集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水资源法规工作。组织学习《全省水功能区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批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将上级文件吃透落实。制定了《常州市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6年修订)》《关于进一步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的通知》《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重点监控用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将省厅新编的地下水和节水文件汇编下发。
  三是加强水资源执法工作。下发了开展全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文件,有关辖市、区政府制定了行动计划。对取水许可、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活动,全市填封取水井469眼,依法对有关单位强制征收水资源费。
  四是加强水资源行政管理工作。所有执法人员均网上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放开,水资源审批、收费、执法全部纳入市政府三合一流程,纳入市纪委监管。制定取水许可证续展和注销实施细则并予以落实,落实水资源许可和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完成《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政府批复实施。全市水资源费资金使用纳入财政全程监管,项目全部进入市财政招标,对3起水资源项目按程序履行重大行政会商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