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首获该市综合考核优胜单位

05.02.2017  02:04

 

2月3日上午,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重大项目提升年动员大会,表彰2016年度辖市区、市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市司法局首次获此殊荣。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有发声。 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全力做好重点园区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中以产业园”,协商签订“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在园区设立法律服务“一站一室一团”,驻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筹备建立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发起成立市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是在服务群众中有举措。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6个辖市(区)、61个镇(街道)、96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深化“一村(居)一律师”工程,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机制。推动出台《常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信息库。与市卫计委协商沟通,建立全市失独家庭、农民工子弟学校以及劳动争议等一批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规范公证机构公示内容,开展公证“助残月”“敬老月”等活动。

三是在服务基层中有实招 。扎实化解矛盾纠纷:提档升级辖市(区)、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全面推行“一站式”、“窗口化”服务模式。全部建成93个公安派出所 “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实体化运行。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深入开展 “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应用,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管理;加快实现与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换,认真核查。深化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从规范机构设置、补齐政法专编、调整人事管理、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推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在扩大影响中有成效。 经常向党委政府、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加强和其他单位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出台《常州市司法行政法治观察员制度》,聘请法治观察员11名,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建议。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视察参观司法行政窗口单位。组织开展“一五”到“六五”普法成果展,强势启动“七五”普法。全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5000余条,各级媒体报道该市司法行政工作1000余篇次,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好评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