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与部分监所明确互帮共建八项内容(图)

28.11.2016  22:39

 

11月24日,常州市司法局在宜兴强制戒毒所,与常州监狱、溧阳监狱、新康监狱、宜兴强制戒毒所共同签订《互帮共建协议书》,旨在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交流合作关系,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与监(所)一体化融合发展。协议明确规定了八项共建内容:

常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送法进监(所)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为服刑(强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涉法难题、增强改造信心;联系协调相关组织、机构到监(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便于服刑(强戒)人员在监(所)内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加强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将本地区特困服刑(强戒)人员家庭及其未成年子女帮扶纳入地方保障体系,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使其能够安心改造;配合监(所)定期对本地区的服刑(强戒)人员亲属做好思想工作,提倡、要求他们经常到监(所)进行探视,给予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关心和帮助;对服刑(强戒)人员提出需要地方政府或原工作单位解决困难的请求,司法局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积极协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

监(所)根据省厅要求,选派优秀民警到司法局帮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后续照管)等工作,做好岗前教育及培训工作;监(所)协助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干警警示教育,让其走进监(所),参观服刑(强戒)人员生活场所、观看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接受现场教育;提供场地和专业师资力量,协助司法局开展刑罚执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业务、专业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协助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让其走进监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增强他们的身份、服刑意识,让他们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