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局建立网络交易监管协作机制

29.10.2014  18:34

随着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跨地区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频发。为突破电子商务监管分立化,形成无缝、高效的跨区域监管合力,常州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网络案源线索共享制度,制定《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工作规范》,明确“信息共享、设备共用、技术共有”的协作原则,形成了一套规范、标准、高效的网络交易监管协作机制。

一、完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基础保障。 在基层工商部门设立网络交易监管协作联络员,建立“网络监管小分队”,形成纵横联动的协作体系。搭建即时通讯交流沟通平台,畅通协作工作信息传递。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技术与设备应用,在部分辖市、区工商部门配备专业电子取证设备,全市各级工商部门互相提供监管设备与技术支持。推动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设立专项经费,保障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网络案源线索共享制度。 为解决跨地区网络违法行为线索管理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网络案源线索共享制度,推动各地区工商部门在线索发掘、主体定位以及现场初查等环节开展深度合作。规范各地区工商部门之间协作工作流程、移送材料及反馈时间,建立查办重大跨地区案件协作工作组制度,在实践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4月份,辖区武进工商局利用搜索引擎开展巡查中,发现2起涉嫌网络商标侵权的跨地区案源线索,采集初步证据材料报市局备案后,市局组织协调该局与涉案地区高新区分局各抽调6名办案人员组成协作工作组,查获侵权网购商品1000余件。

三、强化网络消费维权的跨地区协作处理。 加强各地区工商部门之间的网络消费维权合作与交流,共享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功举措、消费提示、网络舆情及调解案例等。明确“淘常州”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与平台内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相互协助处理消费投诉的相关规定。强化对辖区内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的行政指导,督促辖区有影响的网络交易平台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配合全市12315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形成长期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

四、明确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协作常态长效。 建立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备案、督办机制,根据各地区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工作完成的数量与质量,按年度加以统计,并在工作考核与表彰中,把协作配合的程度及实际贡献作为考量的重要参数。此外,全市还不定期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工作交流,不断总结工作成效,剖析典型案例,提升协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