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将从六大方面完善提升法治水平
近日,常州市召开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大会。市委书记阎立指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提升依法治市质量的深度、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广度谋划法治建设,坚持改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民生指向,努力在新起点上把法治常州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代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常和平主持会议。
阎立指出,2013年以来我市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常州”目标,紧扣“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线,依法治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3位,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成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市,综合绩效排名列全省第2位,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3位。
阎立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对照中央和省委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法治常州建设还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
一要注重科学立法。我市于今年获得地方立法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推进立法机制建设,精选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注重公众参与,拓展社会有序参与渠道,切实保证立法的科学性。
二要始终依法执政。各级党委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坚持依法治权、职权法定,严守权力行使的界限、责任、程序。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管理,强化行政监督制度建设,保证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要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注重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体现公平正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健全人权保障制度,强化司法管理监督,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要推动全民守法。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提升“法治大讲堂”的品牌效应,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普法渠道,使人民群众感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
六要深化法治创建。要把法治城市创建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部门、时序进度、考评标准,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推动力度,引领区域法治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和行业各项法治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会上,武进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作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市政协副主席杨平平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出席会议。(常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