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学先进补短板提升执法能力

21.11.2017  15:54

   加强监管   规范流程  严格考核

  

  2017年10月,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兵分3路,对多个重点污染区域、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夜查行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对企业夜间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当日晚上11点左右,第二批检查小组对照第一批检查结果对重点企业突杀“回马枪”,再次回厂检查。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恺介绍说,有些企业心存侥幸,我们通过中午、夜晚、凌晨、雨天、周末等特殊时段,不时上演“夜幕才降,骑兵又现”、“前队虚晃迷敌,后队回马杀枪”等多种突击检查方式,能起到出其不意、持续震慑的效果,防止企业产生侥幸心理,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这是常州市环保局近年在执法主业上深耕细作的一个缩影。

  执法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2015年,常州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9起,下发处罚决定书782份,累计处罚金额5770.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5%、32%和138%。

  2016年,常州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11起,下发处罚决定书1072份,累计处罚金额924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0%、37%和60%。

  截至2017年10月底,常州全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151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88份,累计处罚额总数8034.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7.5%、59.2%和13.8%。

  常州执法队伍也在环保系统内荣获多项荣誉,2016年,常州市环保局被江苏省环保厅评为全省行政处罚工作优秀环保局第一名。在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以江苏全省第一名好成绩被评选为全国表现突出集体。2017年8月,在“2+26”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综合评价为当期第一名,环境保护部专门致函江苏省政府对参加督查的同志通报表扬。在2017年江苏省大练兵活动评比中,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以第一名的成绩被推荐至环境保护部评选。

   搭建智慧执法平台,执法流程规范化

  2015年,常州市环保局就在环境监察执法机制上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市环保局发文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委托环境监察支队在法定职权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环境监察支队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频次量化、任务细化、过程痕迹化和结果报告制度化,并对内部科室职责进行调整,理顺了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的关系。督查科负责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移送;办案科对信访举报和督查科移送的环境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法制科对相关文书进行书面审查,案件先会审,再由环保局法规处核审,最后以环保局的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遇重大或疑难案件,提交环保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

  2016年,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率先推出了环境违法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对环境违法案件的首查负责制和终身负责制。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具体案件办理,并对案件质量负责,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办案水平,形成权责明确、量质并重的执法办案机制。制度实行至今,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线执法人员都作为主办人办理过行政处罚案件。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在监察执法中引入现代科技装备,不断规范现场执法。今年,常州市环保局搭建了一款智慧环境执法平台,提供“套路化”的“八步走”流程: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每一步流程都有确定的模板,对照法律法规规定,梳理出现场执法必须关注的要点,明确现场确证要求。

  目前,无人机、蓝天卫士、警用随身摄像设备也已经被引入到执法中,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未来还将引入无人船等新型技术和设备,让违法偷排行为更加无所遁形。

   制定考核细则标准,提升执法能力

  何学东是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名执法人员,近年来,他结合实际工作,对现场执法查处的67项环境违法行为、使用的111个法律规范条款等进行整理,编写了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规范等。目前,经他手办理的案件,尚未出现一次行政诉讼。

  在常州市环保系统,像何学东这样的执法人员还有很多。

  早在2015年,常州市环保系统就开展“六比四赛”环境执法竞赛活动,比行政处罚案件数,比罚款总额,比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数,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比交办案件查处率,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赛单个案件最大罚款额,赛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赛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数,赛查处新型违法案件数,锻炼和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环境执法办案能力。

  2016年9月,常州市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部和江苏省环保厅部署,吹响了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冲锋号”。大练兵期间,常州全市共立案查处446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18件、处罚金额3683.74万元,其中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43件、按日计罚11件、限产停产133件、移送行政拘留11件,移送司法11件。

  以此为契机,常州市环保部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金坛区某镇石灰窑生产企业多次整治但“治标不治本”,2016年9月以来,常州市环保局联合金坛区政府,运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对这一区域的5家石灰窑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并采取断电和拆除窑体等强制措施。最终推动这一区域石灰窑环境污染问题彻底解决。

  2017年,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又在执法大练兵基础上,开展“学先进、树典型、争一流”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活动紧扣“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做合格环保卫士”主线,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大讨论,查找单位及个人在勇于担当、严格监管、规范执法、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考核标准,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年底进行总评。

  ( 李苑 张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