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局开展保健品会销专项检查

24.06.2017  03:22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销售经营行为,打击利用会销进行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保健品会议营销进行了专项整治。
  一是规范主体经营资格。凡是进行会销的保健品经营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保健食品”专项许可后方可进行相关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对未取得者一律按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二是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对从事会销经营单位一律签订《食品经营单位安全承诺书》,在经营场所一律悬挂“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标识牌,同时对相关宣传资料逐一进行审查,杜绝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发生,
  三是规范产品进货渠道。对销售的保健品一律要求提供相应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保健品销售单位建立索证索票台帐,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
  此次检查,天宁局共检查相关单位36家,立案调查2家,罚没15.5万元,暂扣违规保健品430瓶,有效净化了辖区保健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