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改启动

02.11.2015  12:52

  10月31日零时起,常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常州市所有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驻常部队医院均在此次改革范围内。

  据了解,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的药品以采购价进行销售,药品零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升有降、有不调、有放开。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手术、护理、诊察等),降低大型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如磁共振、彩超等),部分项目价格不调(如血透等);放开少数特需服务价格(如试管婴儿、整容手术等),省下放到常州的325项地方定价项目,常州调整的水平与周边城市基本一致;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和比例基本不变。控制并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特需病房床位不超过10%。

  据测算,门诊次均费用,改革前为263.99元,改革后255.31元,减少8.68元,降3.29%;住院次均费用,改革前13042.68元,改革后13009.93元,减少32.75元,降0.25%。

  常州市医改办主任王莉告诉记者,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80%左右,不足部分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合理补偿。同时,要求医院加强管理、主动控费,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特别是涉及到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不调整项目达1625项。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均次费用有所减少,但也会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个性化需求、药占比低等原因,个人负担有可能会增加。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