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资监管工作呈现三大亮点

11.11.2014  19:28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加快常州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指导下,常州市国资委按照“重大项目突破年”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服务企业,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力地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监管工作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制订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常州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9号文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对全面深化常州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的具体部署,对推动全市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迅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分解重点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对该《实施意见》五大部分二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分解成二十六个具体目标任务,根据国资委内部处室的职能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同时与涉及到的18个其他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调和沟通,确定参与单位并落实责任。目前内部外部分工已基本完成。

            二是根据常州市国资发展战略和国企现状,制订了《常州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二十四条,对常州市制订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依据、原则、内容、范围、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损失的责任追究等作了规范。

          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委系统16个单位及其党组织、1325名党员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在工作节奏上先学先行先部署,在工作方式上求新求活求实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规范的标准、求实创新的举措,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