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因迟到和领导赌气 偷45部苹果6泄愤

15.11.2015  17:00

  现年40岁的男子张某是苏北人,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外打工,十年前来到常州,在更换了数份工作后,终于在武进区某电器卖场“安定”了下来。据张某交代,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报复自己受到公司不公正待遇。

  原来,在案发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刚刚下班的张某约着几个同事来到大排档吃宵夜。因为当晚多喝了些许酒,第二天张某和同事纷纷迟到。但是,公司主管知晓后对其他人只是稍作批评,但对张某却是措辞严厉地批评。“大家都迟到了,为何拿我作出气筒?”张某不满主管的差别对待,跟主管当场吵了起来。第二天,张某就没去上班。

  但张某呆在家里几天,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这样轻易离开实在太便宜公司了,按理公司应该给自己补偿。但现在这种状况,他觉得应该自己去主动谋些“福利”了。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熟知公司上下班时间的张某穿着宽大的衣裤带着帽子翻窗进入了公司的仓库,并将仓库内的监视器用衣物遮挡。正巧当日公司新进了一批iphon6手机,于是张某将包装壳拆离,将手机等有效部件藏入衣内并迅速离开现场,当天,张某就逃回了老家。令张某没想到的是,这些手机他还没来得及出手,警察就找上门来。

  法庭上,张某为自己的一时鲁莽行为表示很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本案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亲友协助退出大部分赃款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点评: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公司管理事件,而张某没有摆正心态,没有跟公司领导进行沟通,意气用事而擅自离职,导致自己一些合法权益受损无法挽回。虽然张某称自己后来偷公司东西是为了弥补自己损失。但这仅仅是他案发后一面之词。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