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民间组织4年专打环保官司 追回上百万

05.03.2015  18:49

  企业污染了环境,责任人除了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之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其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修复买单。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曾因一加工厂加工废品油,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受到严重影响。此事经民间组织——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打了一场公益官司,法院判决相关企业赔偿环境修复成本300多万元,这个案件,被列入去年常州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3月3日,常州晚报记者从常州市检察院获悉,截至2月底,该案已赔偿到位150多万元已全部被划拨到常州市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用于环境修复。

  事发:村子里的臭味越来越重,有人反映环境受到了污染

  武进区湟里镇,地处宜兴、金坛、溧阳、武进三市一区交界处,紧邻西太湖和长荡湖,是远近闻名的水产养殖和花卉苗木基地。过去,住在这周围的村民们,以此环境为荣。

  然而,自2012年起,这一带的村民们发现,湟里镇东安社区周边,经常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酸臭味,连镇上的小河里,也常常能看到黑色的油渣飘过。

  于是,一些村民开始向武进区环保局反映情况:“这段时间,半夜里那股臭味越来越重了,我们有时开着窗睡觉,都会被硬生生呛醒。

  此后,武进区环保局接连多次收到类似反映。2013年4月,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湟里镇查看,他们沿飘着油污的小河走到上游,发现污水原来是从一家工厂里流出的。

  再进到厂内,他们看到,里面还堆积了很多黑色油性物质,约1200吨,其中约有100吨被直接放置在露天场地中,连一张遮雨布都没盖。

  经过检测,执法人员确定,这股浓浓的酸臭味便是由此工厂散发出的。

  调查:为做“大生意”,他将加工厂开到了武进区湟里镇

  据悉,造成污染的黑色油性物质名为“含油滤渣”,就是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是这间工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

  执法人员说,处理“含油滤渣”,得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特定企业才有资质。

  随后,执法人员找到了工厂负责人王青。

  王青说,2012年9月,他为了扩大生意规模,在这里租下土地及设备,办了一间加工厂,专门从事废油回收加工生产。

  经过调查,王青的加工厂,既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他也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更没有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武进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王青停止生产作业,并对王青进行了训诫。王青当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谁知,这以后,王青与执法人员玩起了捉迷藏。当天执法人员刚走,王青就吩咐工人打开机器继续运作,如此往复数次。

  处理:以公益名义起诉,涉案5人共同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截止到被抓获,王青的加工厂购置危险废物含油滤渣共2000余吨,加工厂每天产出润滑油六七百公斤,王青获利80余万元。

  王青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

  污染虽已停止,但造成的损害急需修复。根据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报告》,被污染环境和生态修复费用,约为人民币300万余元。

  但是,这笔高额的费用由谁承担?如何承担?检察机关决定,依法支持公益组织,由他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权者进行追责。

  据悉,早在2011年,常州市检察院,就联合环保局、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市法学会等成立了全省首家环保民间组织——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协会可作为原告,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通过司法途径向污染追偿环境修复费用。

  2014年9月12日,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环境修复赔偿金近300万元、评估费用近36万元,由王青支付,涉案的4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到今年2月底,该案已执行了150余万元,且全部被划拨到常州市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用于环境修复,修复工作正在开展中。

  延伸:市环境公益协会,至今已处理11起环境污染案件

  据了解,如今,这种公益诉讼模式,已成为常州环境公益维权的常态化机制。“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以原告的身份,对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公益诉讼。”市环境公益协会会长朱松南说,协会成立这几年,他们已经处理了包括金坛、溧阳在内的11个案子。

  除了武进湟里环境污染这个案子,2012年,他们第一次处理了一个较大的环境污染案件,新北一化工厂倾倒危险废物,导致当地的大气和土地遭到严重污染,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也都受到了影响。经过协会调解处理,公司赔偿了150多万,用于修复环境。朱松南说,现在,环境已基本得到修复。

  除了公益起诉,协会还和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环境公益协会经常和环保部门,一起举办一些环境咨询、相关法律咨询等讲座。

  朱松南说,作为全省首个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的确有很明显的效果,协会处理的11个案件,目前,除了湟里的河水还在修复中,其他地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基本已经得到修复。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