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花3万领养小孩成帮凶 苏州检察官解析新型拐卖儿童犯罪

21.03.2018  09:53

  小编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公益广告视频,

  被称为2018年朋友圈第一个刷屏短片。

 

  视频里看上去有些凶神恶煞的男子,让一对细声细语的小夫妻赔偿因为他们的孩子哭闹而吵着自己睡觉的精神损失费。还执意拦住想要下车的小夫妻,推推搡搡起来。

  同车的人都觉得这个野蛮的男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后来干脆报了警…… 

  结局让人意外,原来,孩子是被拐走的,这俩看上去和善斯文的小夫妻,才是拐卖孩子的人贩子。

  生活往往没有电影结局里那般反转,有些孩子被拐走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每当看到拐卖儿童的新闻,大家都义愤填膺,可是,你可曾想过有的时候,自己也会成为人贩子的帮凶……

案情再现

  在驶往城郊的高架桥上,江苏苏州警方拦下一辆出租车,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女乘客怀中还抱着一名婴儿。被警察拦下后,女乘客小霞顿时懊悔不已。

  原来,小霞与丈夫结婚近十年,但由于小霞身体原因他们无法孕育自己的孩子,夫妻二人经过商量,打算收养一个。他们去福利院登记收养,可经过漫长的等待,一直没有找到符合小霞所想要的的孩子,小霞又联系了多家机构也还是一样的情况。

  一个偶然的机会,小霞进入了百度贴吧里一个叫“准妈妈吧”的论坛。令小霞想不到的是,论坛里面充斥的大量的送养与收养意向的信息,和准妈妈的话题相去甚远。“未婚先孕,希望给孩子找一个好人家”等等简短的内容后面跟了十几条联系方式。小霞心中燃起了希望,于是便找了一个连续发布了好几个送养信息的账号,通过对方留的联系方式加了对方微信。

  成为微信好友后,小霞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多年的心愿告诉了对方,对方称自己的姐姐生的二胎是一个女孩,因为想要男孩,所以想将孩子送养,还告诉小霞已经好多人希望领养这个小孩。小霞担心好不容易盼来的希望落空,一直发信息请对方一定要优先考虑她,并称可以给对方适当的补偿。二人聊了一段时间后,对方又告诉小霞,他还有一个朋友也有一个小孩要送养,问小霞是否考虑,小霞心生疑虑,对对方的身份渐渐有了怀疑。电视上常常有打击人贩子的新闻,对方不会是人贩子吧?

  于是小霞试探着问了对方的情况,对方向小霞保证,告诉小霞自己只是帮忙介绍促成双方收养,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也发给了小霞,还把小婴儿的情况也向小霞一一介绍,声称自己绝不是人贩子。

  由于对方保证,加上自己又迫切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小霞觉得只要自己是出自真心,不管对方是谁,双方都是自愿的,就不会有问题了。对方又提出婴儿的妈妈要三万元作为营养费,小霞觉得这也在情理之中,于是将这件事告诉了丈夫。商量过后,二人决定约对方见面,看到婴儿后,如果身体健康就收养这个小婴儿。

  到了约定的日期,大家在一家旅馆碰面,对方带着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小霞还为婴儿准备了进口奶粉和衣服。为了保证婴儿的健康,对方和年轻女人将婴儿带到医院体检,医院告知孩子很健康,小霞的心落地了。对方让小霞和年轻女人签好收养协议,把婴儿交给小霞夫妇,就让年轻女人先行离开。小霞丈夫将3万元交给了对方,还给了对方一千元路费。

  正当小霞和丈夫打算将婴儿带回家的时候,得到消息的苏州警方兵分两路,一路追踪到高架上,将小霞拦下,另一路则赶到火车站,将带着3万多元现金的涉嫌拐卖儿童犯罪的男子刘强当场拦下。

  经过侦查,原来刘强是一名以人口贩卖为生意的中介,其向小霞索要的3万元根本不是孩子生母提出的要求。而孩子生母小兰也是通过刘强在百度贴吧发布的信息与刘强联系,听刘强说是他的姐姐想收养孩子才将孩子交给他,因为经济困难,孩子生下后男朋友又联系不上,万般无奈之下才想将孩子送养,自己只希望对方家庭能善待孩子,并没有提经济补偿的要求。小霞和小兰都没想到,自己在网上竟然遭遇了人贩子。

  而刘强在小霞和小兰这次交易之前还做了两笔生意。刘强之前经商失败,听说做这行比较赚钱,于是自己摸索过后就开始做买卖小孩的中介。虽然知道这是犯法的,但是刘强当时脑子发热,觉得能赚大钱,于是铤而走险做起了这个行当。第一笔交易虽然失败了,但是刘强没有放弃,第二次的成功让刘强尝到了甜头,于是酝酿了自己的第三笔买卖,只是没想到,刚交易完就被警方抓获。刘强也是十分后悔,愿意将赃款全数归还,并愿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刘强涉嫌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有别于常见的拐卖儿童手段,该案不法分子作为中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实施人口贩卖,是一种隐蔽性强的新型拐卖儿童犯罪。

  当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收养行为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处于灰色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由于民间收养的需求巨大,正规收养门槛高、等待时间长,很多人在网络上关注和发布收养和领养信息,而这些信息均没有任何审核,真实性无法考证,自行联络协议收养具有很高的风险,即便双方协商同意,也难以到民政部门进行正规登记从而得不到法律确认,属于非法收养。

   检察官提醒:

  广大群众尽量不要通过网络进行民间收养,有收养需求的尽量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通过网络进行收养要提高警惕,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意图,防止被不法分子欺骗和利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张晓燕 吴意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