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连云港市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22.03.2016  15:53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土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城市(区)、县(市、区、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我省盐城市、连云港市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金湖县、宝应县、泗洪县、丹阳市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南京农业大学、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天目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晨风(金坛)服饰有限公司、淮阴师范学院、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宿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嶂山闸管理局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全国绿化模范评选活动是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国务院纠风办认可的高规格绿化评比表彰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是我国绿化行业的最高荣誉,评审核验十分严格,涉及9大项42小项考核指标,是一个地区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
  盐城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目标,加快建设绿色沿海、绿色通道、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等“四大林业重点工程”和实施大市区公园广场绿化、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等“四大园林绿化工程”,全面提升了全市城乡绿化水平和档次,着力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近三年,全市造林绿化面积每年均位列全省第一名,为绿色江苏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连云港市高度重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情况对照表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创建任务。通过创建动员会、工作推进会、典型现场会等多种形式,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创模活动,工作卓有成效,给国家验收组一行留下深刻印象。
  金湖县、宝应县、泗洪县、丹阳市4个县(市)均围绕创建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