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财政局创新绩效考核激发内部管理活力

20.01.2015  14:21

  内部绩效管理是优化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2014年来,张家港市财政局创新思路,有效推进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该局被省文明委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绩效考评坚持“全员参与”理念。张家港市财政局专门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修改及考核重要事项的核定,由局一把手担任组长。在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中,该局坚持“全员参与”理念,除人秘科负责日常工作外,根据各科室职能,将具体指标监测任务分解到局纪检组、预算科、农财科、信息中心、监督检查科以及工会、团总支和妇委会,通过“全员发动、全员参与”,促使全局人员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评氛围。 

  二、考评办法体现“四个结合”原则,即科室考核与个人岗位考核相结合,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抽查相结合,领导评议与基层评议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定性评价和加分项目四个部分。 

  三、考评指标突出“工作实绩”导向。在建立指标体系时,该局既注重贯彻落实市绩效办《实施意见》精神,又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如科室绩效管理层面,设立了工作实绩、内部管理和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其中工作实绩指标占比达60%,由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创新工作和其他工作等4个二级指标构成。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该局实施逐级考评机制,由局长对各分管副局长进行考评,副局长对分管科室工作进行考评,科长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考核,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满意度测评注重“内外结合”。为了提高满意度测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该局建立了多层次的测评体系,实行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结合,同时加大了服务对象的测评力度,将市级预算单位、规模重点企业、各乡镇财政所都纳入外部评议范围,分别向他们发送满意度测评表。先后共收到100余份各类评价,征集到意见建议20多条,各科室的总体满意度均在98%以上,切实提高了满意考评的针对性。 

  五、考核结果实行“奖罚分明”。该局注重加强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岗位交流、干部任用和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科室开展挂牌活动,并给予一定奖励。获优秀等次科室,其科室人员参加“财政工作先进个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确定为不达标等次的科室,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调整岗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