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蓝天校园工程”推进会在淮安区楚州中学召开

07.11.2014  17:31

  2014年11月4日下午,全市“蓝天校园工程”推进会在淮安区楚州中学召开。市关工委刘群副主任、市综治办蒋书庭副主任、市教育局程永清副局长,各县、区检察院、教育系统分管“蓝天校园工程”领导和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学校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蓝天校园工程”是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联动协作,立足执法办案的基本职能,适应当前涉法未成年人和在校生教育管理的现实需要,适度拓展和延伸检察职能的空间和触角,参与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举措。该项工程在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先行先试,因取得显著效果,于今年5月份在全市全面启动。“蓝天校园工程”共包括法治理念培养工程、涉法在校生关爱工程、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工程、留守未成年在校生温暖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程等五大工程。

  目前,全市已有七十余所学校建立了“蓝天校园工程”工作室。“蓝天校园”的含义为给校园一片蔚蓝的天空,该项工程的实施旨在于推动中小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关爱涉法家庭、涉法和留守中小学生,帮助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坚定生活信念、把好人生航向为中小学生创造安全、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淮安区检察院在推进会上首先介绍了淮安区院的成立检察官妈妈团等系列创新举措。设立“蓝天校园工程”工作室的楚州中学、盱眙技师学院、涟水县幸福里小学分别介绍他们开展“蓝天校园工程”以来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金湖县检察院重点介绍他们被多家媒体报道的“检察蓝”——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做法。清浦区检察院介绍了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程中探索的“四位一体”工作做法。

  市教育局程局长结合目前淮安市教育现状,在会上提出今后教育部门及学校在“蓝天校园工程”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意见和建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推广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为“蓝天校园工程”活动继续深入有效的开展,规范化推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