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02.06.2016  05:23

  今年以来,扬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坚持牵头抓、负总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中央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将“菜篮子”安全、重点食品风险监测纳入民生工程1号文件,将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名城”战略纳入《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实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工程、餐桌安全工程四大重点项目。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和综合考评。市人大专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府对照审议意见,认真排查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调整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2个增加到30个,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定期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每年与各地、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并调高相应分值,对体制建设和监管工作进行了“双百分”考评。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市级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工程,投资1亿元。实施7000批次食品抽检计划,新增专项财政资金700万元。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将“美滋滋”食品安全公众服务平台列为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并落实配套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