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受省表彰

28.11.2014  17:35

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讯  在11月27日召开的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会议上,市综治办等17个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丛海燕等15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市综治办是苏北唯一被表彰的地级市综治办。

近年来,深入实施社会和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平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综治工作绩效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9.8%、26.5%。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连续七年被省命名为“平安市”,2013年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梅真卿)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