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粮食局出台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15.03.2016  21:32

 

在粮食市场行情不景气,购销企业面临亏损压力的情况下,为调动市直国有粮食企业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经营思路,挖掘市场经营潜能,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日前,宿迁市粮食局以“考核利润指标不减,法人年度收入不增”为基本指导思想,出台了《2016年度市直粮食企业目标考核办法》,对企业实施全面考核。

与去年相比,今年考核办法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利润指标考核。旨在增加企业的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坚持把反“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作为重点,强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的考核,推动企业勤谦文化建设。三是既考核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又考核主要负责人,把担子压在主要负责人肩上。体现既注重班子集体作用的发挥,又增加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建立企业内部考核机制。按照市粮食局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考核制度,对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实施全面、细致的考核。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企业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工作活力,推动增产增收,创造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