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粮食局“五个放心”提升放心粮油运行质态

08.05.2015  12:13

 

      高邮市粮食局按照省、市主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的相关要求,根据高邮实际,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规范粮油收购、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努力构建“米、面、油”质量安全体系,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真正做到“质量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供给放心”。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创建“放心粮油示店”25家,实现了建制乡镇全覆盖。       一是质量放心。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管,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粮油产品和过期变质商品,对销售的粮油产品进行质量验证,对缺乏必要仓储设施,没有专职粮食保管技术人员的单位要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查验,防止不合格原粮或陈化、变质粮流入市场。对已获得的“放心粮油”产品实行动态管理,使“放心粮油”称号能上能下,确保产品质量。       二是计量放心。放心粮店必须使用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定量包装商品或分零称量商品计量准确,不得经销计量不足的粮油产品。质监部门定期检验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准确,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是服务放心。注重店面整洁,布局合理,不断完善改进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培训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让老百姓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是价格放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规定,对陈列商品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牌上的内容包括品种、产地、等级和价格等,杜绝以次充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和在异常情况下哄抬物价。尽可能减少商品利润,平价销售,诚信销售,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五是供给放心。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粮油产品供给渠道,建立出库、进货、销售、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将不合格粮油拒绝在市场之外,并及时进行跟踪查处,切实把好粮油供给准入关。对不具备收购检验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给予资格许可,对缺乏必要仓储设施,没有专职粮食保管技术人员的单位要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查验,防止不合格原粮或陈化、变质粮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