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价局制定信访投诉处理途径清单

16.02.2016  10:37

  

      为进一步提升物价领域的信访投诉办理效率,提高价格为民的成效,镇江市物价局制定物价领域信访投诉处理途径清单,对物价领域的各类信访投诉进行合理分类,对不同种类的信访投诉明确不同的处理途径。

  镇江市物价局将物价领域的信访投诉分为三大类,每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并对小类明确处理途径。

  一是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不服物价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物价系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内部申诉;物价系统内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可申请调解仲裁。

  二是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反映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工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向法人摊派或收取财物等行为的法定途径为行政监察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热衷虚名造政绩,树“形象”,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拨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行为的法定途径为纪律检查举报。

  三是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申请信息公开的,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机构提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