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考察+现场通报”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见实效

20.04.2023  10:05

  为落实最高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压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护航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一行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观摩指导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涉案企业首次合规考察活动,并召开检察机关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汇报会。市区两级检察院、应急管理局、4名省人大代表及企业家代表等出席活动。

  2022年3月2日,无锡某设备有限公司车床操作工赵某按照车间主任施某安排,在切割远超安全长度的铜管时,未按行业及公司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某见状未及时予以制止,导致伸出车头箱的铜管尾部因高速旋转弯曲并剧烈甩打,击中在车床旁捡拾样品的女质检员马某后脑,马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赵某、施某对事故负有责任;马某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事发后,该公司赔偿马某近亲属100万元,马某近亲属对公司及相关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

  “今年3月,我们正式对该公司启动企业合规考察,该案也是滨湖区首例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案件。此次观摩会、推进会在滨湖召开,是对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阶段性成果的验收。”滨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舒广权说。

  与会人员现场听取了案件承办人介绍涉案企业合规开展情况,合规服务人介绍合规计划,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提出合规整改要求,以及涉案企业负责人表态发言,实地观摩检查了企业作业现场整改情况,全方位了解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流程和内涵。

  在随后召开的检察机关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汇报会上,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市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企业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后,4名省人大代表就如何做好企业合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企业安全生产理念、推进服务型企业安全生产防范等提出各自看法。

  俞昕水指出,在抓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上,企业要主动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微杜渐。检察机关要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检查活动,合力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能动履职开展安全生产企业合规工作,要将“四大检察”充分融入“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