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易发生事故 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关注函织密交通安全网

10.11.2020  10:21

  “学生上下学或骑行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距离近的通常步行到校,极少有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的现象,校门前的秩序比以前更好了。”10月26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一所中学回访时,该校负责人说道。事实上,9月新学期以来,检察官已在上下学时间对多所初中学校走访观察,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现象明显减少,部分学校已基本杜绝。这一向好变化,得益于清江浦区检察院创新制发检察关注函推动开展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因何而起,检察关注函关注什么?“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上下学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多起事故,造成骑行者或行人受到严重伤害。通过调取文件、法律文书、查看学校门口视频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且有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对骑行者或其他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就线索发现过程介绍道。

  为切实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清江浦区检察院向交通执法部门、教育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检察提示的同时,创新探索新的法律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全省首个交通领域《检察关注函》。关注函明确了检察机关制发的缘由、起因,提示学生家长督促未成年子女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应当重视关注的问题,并就推进学校交通安全治理提出具体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关注函的社会知晓率,今年5月29日,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说明发布检察关注函的目的和意义以及配套的检察建议、检察提示等工作举措,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后该院对辖区6000余名初中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检察关注函知晓率达94.45%。

  检察关注函发出后,清江浦区检察院加强与交通、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持续跟踪落实举措,织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网。“下一步,我们将对检察关注函试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最优监督方式,促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保护问题实现源头治理。”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