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受主流媒体盛赞

04.08.2015  12:02

2014年10月,市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今年3月,改革在全院全面铺开。市法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逐步探索出一条渐进式过渡之路。

 

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

 

要构建一个适应形势发展和审判内在需要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最关键就是在法院内部“去行政化”,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

 

为此,市法院先从江阴园区法庭“单点突破”然后再全院“整体推进”。通过庭室酝酿、分管领导推荐、党组讨论等程序,在对全院84名法官近3年的审判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后,最终在今年3月底出台了一份审判权力清单,授予28名法官完全定案权,13名法官特定类型案件的定案权。在授权范围内,法官直接签署裁判文书,院长、庭长不再签发。

 

当谈及签发第一个案件时的心情,市法院民二庭的青年法官丁峰坦率地说:“放权之前,总想到有庭长把关,粗粗校对一遍,就交给庭长;放权之后,写判决书时是字斟句酌,校对时不大声诵读三遍,绝不发出。

 

市法院刑庭负责人王频告诉记者:“放权之前,我一年大概要签发500份裁判文书,自3月底到现在,我只签发50件,数量同比减少了三分之二。

 

与放权相配套的是扁平化审判团队的组建,陈洁团队是成立最早的一个。以法官为主导,助理与书记员协助的团队化的运作,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当案件分到了陈洁名下,书记员刘棋第一时间填好应诉材料,排好开庭日期,并负责送达;开庭前,法官助理张琪先行组织调解或主持庭前听证;法官陈洁主要负责开庭,作出裁判,签发文书。

 

自去年10月组建以来,陈洁团队共审结案件266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3%,无一错案。像陈洁团队这样的,在全院还有32个,市法院已初步形成以“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为主的团队模式。

 

抓住司法责任的牛鼻子

 

放权并不等于放任,要管,就必须抓住司法责任这个‘牛鼻子’,紧扣案前、案中、案后三个时间节点,建立‘权责利统一’的法官办案责任制。”放权之初,市法院党组就定下了调子。

 

为规范自由裁量权,市法院推行审委会专题讨论制度,每季度设置2至3个专题,重点讨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目前,针对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具有共性特点的类型案件,已制定裁判指导规范,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对于审理中的案件,市法院筑起多道藩篱防止审判权脱离正轨:转变管理模式,庭长以审限督促为抓手,每周梳理两个月以上的未结案件,以催结单的形式提醒承办法官在正常审限内结案;推行网上办案,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卷宗同步数字化、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案件全程留痕。

 

案件评查是事后监督的重要抓手。审管办每月随机调取每位法官的判决案件,并且明确对三类案件必查:发改案件必查、再审案件必查、涉诉信访案件必查。3月底以来,市法院共评查案件100件,认定瑕疵案件11件,认定错案2件,由法官考评委员会认定办案过错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市法院成立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业绩档案,对被考评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以“一人一档”的形式,将结果记入业绩档案,作为以后晋职晋级、落实待遇的重要依据。

 

审判资源向一线集聚

 

为打造一支“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的审判辅助队伍,市法院对通过江苏省法院定岗考核的37名编外书记员,大幅调整工资,平均涨幅在50%左右。没有通过考试的,更是憋着一股子劲,苦练计算机录入速度。在7月7日,江苏省高院组织的新一轮书记员定岗考核中,市法院通过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据市法院副院长高玉军介绍,今年初,他们在刑事、行政、民商、立案、执行等业务条线,分别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他特别强调,专业法官会议的召开,只能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主动提出,院、庭长无权自行启动,且讨论意见仅供参考,无强制执行力。

 

自今年3月底全面推行改革以来,市法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共新收各类案件3964件,同比上升9.62%,办结3634件,同比上升4.34%,发改率0.89%,同比下降0.26%;全院一线办案法官由放权前的41人,攀升至放权后的75人,占具有审判资格人员总数的89.3%,进一步充实了一线的审判力量;以审判权为主体的内部权力体系初步建立,审判团队—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为基本架构的定案把关机制也初具雏形。《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主流媒体的在头版集中报道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在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