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盐城市民宗局多措并举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24.12.2014  13:27




 

 

  盐城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族别47个,少数民族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25%,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两千余人,主要分布在亭湖、盐都两区。为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盐城市民宗局多措并举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得到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的规划建设、盐城清真寺的改扩建项目等问题。每年开斋节,市领导都专程到盐城清真寺,亲切慰问少数民族同胞。2013年8月1日,盐城市委书记朱克江主持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的积极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注重加强教育和引导,努力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合力,汇聚起推动盐城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正能量。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极大地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和信息网络,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全市建立了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依托社区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对本社区范围内少数民族及流动人员,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帐。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纳入到社区服务之中,把他们与本社区居民同等看待,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关照。街道、社区干部一周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思想动态。与此同时,社区还制定完善了民族工作制度和规划,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民族矛盾现场调处机制,每逢发生涉及少数民族纠纷事件,社区民族工作负责人及时向民宗部门汇报,共同现场调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三是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凝聚群众力量。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一是加大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力度。市民宗局多次组织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多次举办汉民与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一起的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的生活氛围,如盐都区翠洲嘉园社区将每年7月份定位社区少数民族团结教育月,给社区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东台市金墩社区、亭湖区先锋街道剧场路社区被省民委表彰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困难开展帮扶。市民宗局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的帮扶,针对生活困难且因病、灾等加重经济负担的少数民族家庭,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四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宣传教育,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构建和谐环境。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每年我们都举办少数民族法制培训班,请少数民族群众来听法律讲座,宣传《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二是支持伊斯兰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我局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过开斋节等宗教节日费用,保证他们在盐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丧葬习俗,盐城市提供专门的回民公墓。三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针对少数民族在我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认真办理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等手续,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上学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联系对接,均得到圆满解决。在对清真网点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清真餐饮店经营证照不全,管理中时有矛盾发生,在加强对清真餐饮业主宣传教育的同时,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优惠为他们办好相关手续,使清真店做到了合法经营、放心经营。四是培育民族经济健康快速成长。积极为民族特需定点生产企业争取生产补助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促进民品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少数民族的生活需求。

  五是发挥民族团体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寻求新载体、新平台。民族团体既是党和政府团结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又是少数民族群众联系党和政府的纽带。盐城市非常重视民族社团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级民族社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以基层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参与的创新工作机制,2013年,盐城市新成立了盐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和盐城市少数民族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两个民族社团,不断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载体、新平台、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