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健身广场噪音大 居民盼整治

12.03.2015  12:15

前天,市民王小姐致电本报热线电话84912345,反映市民健身广场上晚上有不少人跳舞,广场舞噪音让周边居民不堪其扰,希望有关部门对广场舞的跳舞区域和时间进行规范。

 

探访: 每晚都有四五档舞蹈队

 

前天晚上7点,记者从北门进入市民健身广场,广场东半侧,一群60多人的广场舞队伍正伴着动感的音乐跳舞。音乐声有些高,有些锻炼的市民经过时会加速绕离。健身广场内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每天晚上6:30到8:30,有四五档队伍会过来跳广场舞,人数最多的一档队伍近100人。

 

音乐声音小了,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会听不清音乐,再加上舞蹈队里的人数多,碰到别的队伍同时跳舞,声音难免会开高。”在场内跳舞的刘奶奶说。她认为,广场管理方最好能找个机会,请各个广场舞队伍负责人坐下来一起商量,安排每支队伍分时间段跳舞,尽量做到不扰民。

 

居民: 音乐声已经高达70分贝

 

有时候是一档人在跳,有时候有好几档人同时跳,音乐声越开越大,我们只好报警。”说起广场舞噪音,市民张先生有些无奈。张先生家的房子刚好就在大妈们跳舞场地附近。每天大妈们放音乐开跳,他和家人坐在屋子里能明显感觉到震动。

 

即使是一档人跳舞,开的音乐声也有70多分贝,关上窗户还是嫌吵。”健身广场附近的一位居民特意买了分贝仪进行测试。据了解,60分贝以上的声音属于吵闹范围,正常人大声吵架时发出的声音差不多是70分贝,长期处于这样嘈杂的环境,人的听力神经会受到损害。

 

管理方: 对音量大的队伍进行劝导

 

市民健康广场距离居民区较近、跳舞的人较多,时常有居民到管理处投诉。市民健身广场管理员曹霞介绍,健身广场去年11月份对外开放后,吸引了多支广场舞队伍进场锻炼,有的广场舞队伍将音量开得很高,影响到周边住户的生活。每天值班的管理员都会对音量较高的队伍进行劝说,提醒他们把音乐适当开低一点。

 

市民健身广场管理方呼吁,跳舞的队伍尽量在晚上8:00前结束锻炼,晚上8:00后锻炼适当调低音量。对于个别音量过高的广场舞队伍,管理方多次教育无果后,将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希望市民在享受运动带来的快乐和健康的同时,多体谅周边居民,进行和谐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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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对于公共场所噪声问题的相关规定,广场舞噪音如果干扰了周边居民生活其实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