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答疑:市民买到发霉面包,商家需要赔偿吗?

01.09.2016  15:41

本想买点面包回家当早点,可拆封后才发现已经发霉了。前天,市民小张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当他拿着面包去要求商家给出解释时,商家只答应退货,可小张觉得不妥。

 

前天晚上,小张在西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款散称的面包。回家拆封时,小张发现其中一袋面包上零星散布着一些霉斑,觉得倍感恶心。小张看了一下标签,商品还在保质期内。随后,小张带着面包去向商家反映,商家说这应该是包装袋漏气导致,并答应小张可以将这些面包原价退还。小张认为商家肯定也要承担责任,必须要给出合理解释和相应赔偿。

 

为此,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可从小张的事例中发现,在所买的散称面包中只有一袋出现霉斑,可见不是普遍性问题,也就不能证明商家故意销售问题食品的情况,所以小张不能要求商家按食品安全法中提到的方式赔偿。

 

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提醒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