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范围

31.08.2017  13:08
        8月29日,根据《苏环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常州市环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进行了优化完善,明确边界、定位到自然村,制定了《武进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修订完善后的《划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武进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范围。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总面积为717.8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7.35%,限养区总面积为105.4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9.89%。禁养区主要包括滆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滆湖等重要湿地、太湖重要保护区、横山生态公益林、淹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区域及河道、城镇集中区域等区域;限养区包括除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城区范围以及区重要河道限养区;适度养殖区为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其他区域。
        通过对《划定方案》的修订完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畜牧业养殖发展空间图,为促进畜禽养殖可持续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