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丨张家港市检察院闫振东:为高速公路大桥扎起安全防护网

30.03.2023  10:53

   讲述人: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闫振东

  不久前,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高速公路下空间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旨在为全省逾5000公里高速公路的桥下空间做一次安全“体检”。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时也是专项监督活动专班的一员,我感到很欣慰。

  事情还要从去年2月说起。当时,上级院和我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我市外沿某高速公路桥下有偷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我和同事马上赶赴现场查看,发现大量的建筑材料堆放在桥下空间,推土机、搅拌机等机器正在轰鸣作业,桥墩上有明显的机器撞击痕迹,相关生产设备被固定在桥梁上,桥上排水管道受到破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回到单位后,我们迅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得知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公益性项目,任何单位都无权非法占用。也就是说,目前所有的占有使用均是非法行为,应由省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整治危害高速公路安全的行为,刻不容缓!考虑到危害行为就发生在辖区内,2022年5月,经江苏省检察院依法指定,该案由我院办理。

  为进一步查清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被非法占用情况,我们多次到现场,详细调查被占用的时间和原因。经调查,涉及桥下占用项目共7处,有的地方被占用已经长达数年,倾倒填埋的垃圾数量大,清理费用高,工作难度非常大。

  2022年6月,我来到相关主管部门送达立案决定书。经过会谈,该部门明确表示,由某沿江执法大队实施后续整改工作。立案后,我们同步将相关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书面报告。

  为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限期主动搬离,我院调查了桥下空间非法占用区域的用水、用电情况,发现这些企业和个人均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我们决定,以清理用水、用电为切入点,推进督促搬离工作。

  通过某沿江执法大队和属地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非法占用场地最大的一家企业率先搬离,其他企业和个人跟着陆续搬走,桥下堆放的垃圾也及时得到清理。截至2022年12月,相关行政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共清理各类堆积物或设施50余立方米,清理废弃物15立方米、违法圈占围网约800米。同时,高速公路公司对桥下空间实施围挡处理,对破损隔离网进行维修加固,共计围网1300米。

  案件虽然得到解决,办案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却仍然存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般只对路面进行监管,而桥下区域分布广、位置隐蔽,需要地方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为此,我们积极推动某沿江执法大队与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部门多次会商,于2022年12月建立了联动执法和线索移送的长效机制,明确了各家单位的责任分工,确保今后类似的问题隐患能够早发现、早整治、早规范、早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是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督促之诉”,也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同之诉”,只有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携手、密切协作,才能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大合力。

  历时一年,这起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被非法侵占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再次回到高速公路桥下,看着如今竖立起来的隔离网,我由衷感到自己的履职担当有意义,真切维护了高速公路的安全。

  (整理:本报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陈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