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警示

29.07.2015  14:13

暑假是出游旺季,城区大小旅行社门庭若市,但也有人热衷于在微信、QQ群上组织群友出游。日前,靖江市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谨慎出游。

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市旅游部门接到市民反映,我市某些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经营旅游业务资质,擅自低价组织大量市民开展所谓自助、自驾旅游活动。这些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经营组织旅行社业务的资质,没有旅游经营许可证,更不会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不购买国家强制要求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意外,旅游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与赔偿。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参团旅游,最好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另外,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合同要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合同后,要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