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民生一号文件聚焦教育公平

25.02.2015  13:00

  近日,扬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推进教育民生工作的意见》扬教发〔2015〕1号,文件就民生工作提出10条意见,全面聚焦教育公平。

  一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江都区、广陵区创建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全市创建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60所,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12.15万㎡,深化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工作,农村中小学校与城市优质学校的结对巩固率达100%,打造数字化校园示范校15所、数字化学习应用示范校5所。

  二是建设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全市新创省优质幼儿园5所,建成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10个。

  三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扩大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热点民办学校采用公开电脑摇号等多种方式录取;热点高中70%指标生面向区域内初中学校公平分配;创建省初中课程基地2个、省小学特色文化学校2所。新建(异地新建)中小学11所,建成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

  四是强化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全市新创建省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2所,在省三星级以上高中就读的学生达93%以上。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确保今年高考普通类本二上线率稳中有升、拔尖学生数量有明显增加。

  五是放大优质教师资源的辐射效应。组织100名以上省、市特级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送教;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丰富教师业余生活;推进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普惠式体检。

  六是全面落实助学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作业本费政策;按新标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按10%的比例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发放1500元国家助学金;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免伙食费”教育。

  七是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全市新招收中小学宏志班 20 个,其中市区11个;市直学校宏志班学生按不同家庭情况,分别实行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1700元、1500元,初中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600元、1400元、1250元政策,宏志班受助学生覆盖面达100%。实施留守、流动儿童“54321”关爱工程。持有市区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及子女,义务教育100%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市民待遇,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

  八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定单培养”比例70%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98%以上,其中在扬就业比例达80%以上;中职毕业生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95%以上。

  九是扎实建设平安校园。建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资源网,制度化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疏散演练,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学校安保人员培训,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新创市平安校园20所。

  十是开展教育服务进万家。组织名师节假日到社区免费“坐堂助学”,辅导学生1万人次以上。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开展“家庭教育大家谈”活动,帮助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组织千师进家庭访家长活动。搞好“校园一日开放”,组织万人评议教育活动。深化“五项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做好退役士兵培训,搞好农村妇女“网上行”免费培训工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