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08.04.2015  13:4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泰州市政府于2015年3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15]58号),从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三个方面,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重点是从五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为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将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本级预算执行等审计整改列入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人大决议和政府意见及本级领导对审计情况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事项。
      三是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
      四是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在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的同时,也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五是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不按期整改、虚假整改等影响审计整改成效的,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