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丁一副市长对秋粮收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2.10.2014  12:05

 

10月15日,扬州市政府丁一副市长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上,对秋粮收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1、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要严肃收购纪律,督促各委托收购企业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三个不”:即不压级压价,不克斤扣两,不“打白条”。在组织托市收购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拓宽售粮渠道,搞活粮食流通。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收购主渠道作用,各收购点要克服仓容紧张的困难,将不同品种、品质的稻谷按等收购、分类仓储。要着力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全力保障收购资金。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秋粮收购工作。要将托市收购作为支持重点,保证托市收购资金,尤其要把铺底资金打足,防止收购初期因衔接不及时而出现“打白条”的现象。要积极支持市场多渠道收购,对粮食企业随行就市收购所需资金,要按照企业贷款资质、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原则发放收购贷款。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贷款封闭管理规定,切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库贷挂钩、账实相符,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3、着力改善收购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收购主体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各收购点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约收购,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加快结算速度,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收购现场,要公开稻谷分类标准、质量价格政策、水杂扣量方式、结算方式等,让农民看得明白、卖得放心。要针对稻谷水杂偏高等情况,想方设法为农民提供整晒场地和处理工具,有条件的企业要提供代烘干服务,帮助和动员农民做好粮食整理工作,通过提等升级卖个好价钱,确保入库粮食符合标准、储存安全。

4、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各粮食收购单位要立足收好粮、烘好粮、储好粮,确保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达标、手续完备、管理规范。中储粮直属库和各承贷主体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及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地方粮食主管部门协管作用,将责任落实到位、各项规定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和制约违规违纪、危害粮食安全的各类行为,确保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