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18.05.2015  11:06

图为施工现场。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足发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目标任务,紧锣密鼓开展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专项检查,促进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认真部署,扎实推进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我市自去年11月份全面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住建部门专题召开了部署会,并编印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文件汇编》,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政策文件下发到每一家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方。

 

活动开展以来,住建部门抓好各项规范的落实。与企业签订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目前,已签署工程项目29项,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承诺书签署到位。

 

严格执行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按照要求,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标牌上载明五方主体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管。制度执行以来,我市的新增竣工验收项目都已设置永久性标牌。今后凡是未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加大检查,力促工程质量水平提升

 

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生命线,我市积极开展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将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需检查的内容纳入检查范围。根据《靖江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4月下旬,市住建局联合市政务中心招投标办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针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市场行为”等进行抽查。此次共检查在建项目53项,建筑面积237.93万平方米。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总体较好,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现场管理也进步明显。

 

但检查仍发现一些单位存在违规现象,有19个工程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少数项目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未备案;部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凭证未能提供;个别工程总承包单位存在违法分包问题,部分工程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台账不全,设备租赁合同未能提供,材料款支付凭证未能提供;少数项目的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能提供,《农民工计酬手册》使用不规范,农民工业余学校设施简陋,不达标准。

 

特别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有个别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未到位,个别工程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未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此次检查住建部门动真碰硬,对8家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发放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被通报对象和违规工程立即予以整改。

 

长效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治理常态化

 

下一阶段,住建部门还将保持工程质量治理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我市建筑领域的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住建部门和政务中心招投标办将每4个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检查方式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使综合信用评价、建筑业企业管理、监理企业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手机考勤系统等所有的信息在管理平台上都有体现,真正做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今后,市住建局将继续举办建筑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档案员、材料员、小管师、ABC三类安全人员等中岗人员培训。举办电焊工、架子工及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培训,举办各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大赛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