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强化档案管理助推法律援助质量控制

01.09.2016  23:11

今年以来,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做好案卷归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控制水平。

一是强化卷宗归档制度。 明确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理结案当月,卷宗应当归档,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月。同时要求督查人员要对照标准,对申请归档案件卷宗材料、表格填写、代理意见、庭审笔录、结案报告等要素逐项检查,确保卷宗归档及时,要素齐全。

二是规范归档装订流程。 卷宗装订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归档材料,填写表格要清晰、详细,并按规范整理、排列。卷宗在装订时要仔细核对,做到编号规范、卷面整洁、封签到位、合格装订,确保归档卷宗可以长期存放、及时调取,方便查阅。

三是严格借阅管理机制。 案件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借阅档案,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时,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置替代卡一张,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人等信息,以便查阅和催还。

四是总结经验提高质量。 定期对案卷归档整理过程中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集中分析并提出今后改进意见,避免出现重复类似情况,力求不断提高案件卷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