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率检查组在南京、淮安、扬州市开展《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10.2016  09:36
 

10月10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史和平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南京、淮安、扬州市,就《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副厅长宋如亚、刘大威、杜学伦以及厅房产处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南京、淮安、扬州近2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在召开的基层座谈会上,检查组直接听取了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的意见建议。

史和平代表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贯彻实施物业管理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史和平主任肯定了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向省人大汇报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实地调研业委会运作情况

 

检查组与业主亲切交谈

汪戈 文/图